百象文艺网
百象文艺网

王乃勇: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

时间:2022-10-10 14:33:08来源:光明日报作者: 谢云开

 王乃勇 光明图片

【文艺人物志】

 他从一个农村娃,一步步成长为多项全国荣誉加身的书法家,但他却称自己算不上书法家,只愿做一个传播书法艺术的“游击队员”,努力向乡村中小学推广书法艺术。在他看来,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,一定要服务大众,服务社会,如此才能将书法艺术更好地传承下去。

日前,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举办。河南省新乡市书法家协会主席王乃勇,荣获“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称号。

王乃勇出生于农村,在书法方面并没有太多家学,与书法结缘非常偶然。儿时的一次春节,他的一位本家大爷写了毛泽东《卜算子·咏梅》的书法作品,并将其作为中堂悬挂于家中。两旁是“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登攀”的对子。

看到作品的那一刻,还是孩子的王乃勇,仿佛被一种无法言说的魔力击中。他双脚像被钉在了地上,一动也不动,双眼盯着墙上的作品,看得出了神。长大后,王乃勇才明白,那种力量就是中国书法艺术之美。

那次偶然的机缘,引导王乃勇走上了钻研书法艺术之路。1984年,15岁的他考入中等师范学校。那所学校主要培养小学师资,要求学生写好“三笔字”(粉笔字、钢笔字、毛笔字)。在那里,王乃勇遇到他的书法启蒙老师傅万信,开始从颜体入手,系统学习书法。

求学阶段,和很多同龄人一样,王乃勇特别喜欢体育活动,尤爱长跑,常常一跑就是十几里,为此没少耽误书法课。启蒙老师傅万信对他说:“写书法能养人,能陪你到老。”王乃勇至今仍清楚地记得,老师当时委婉地提醒他,不要因为长跑而耽误了书法学习。

 从现在的观念看,学生当然应当文化和体育并重,但恩师所说的“书法能滋养人”,却加深了王乃勇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理解。

 1988年,留校工作的王乃勇,跟随冯志福、王海、刘森堂等书法家继续研习书法。冯志福指导他从唐楷转向魏碑,王海指导他学习颜体行书,刘森堂指导他研习草书。谈及当年的求学经历,王乃勇说:“老师们让我认识到,学习书法要下苦功夫,要努力达到五体皆能。”跟随三位老师同时学习书法的经历,让王乃勇后来成为中国书法界少有的在楷书、隶书、行书、草书等方面均获得了国家级奖项的书法家。

“2006年,我从早年学习明清时代的书法转向学习二王,从写行草转向写大草。”吸取百家之长,让王乃勇的书法越写越好,他的作品从村里到县里,从县里到市里,最后从河南走向全国。

王乃勇认为,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书法不是孤立存在的,与其他文艺形式关系密切,“书法是无声的音乐”“书画同源,中国画是写出来的”“草圣张旭从公孙大娘舞剑中得到启发,说明书法与舞蹈也有着内在的相似之处”。“从文学角度看,草书与诗词有相似的意境,诗词的内容常能与书法形成暗合。”他说,“写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中的‘大江东去’,自然会呈现奔腾的激情,而传统诗词平仄的节奏,在书法家书写五律七律时也会有不同的体现。”

王乃勇进一步强调,书法是形象艺术,有时在形式与主题上存在一定的局限,所以要努力探索书与文的协调统一,让书法与其他文艺形式相结合,突出书法作品的主题性,那样才能写出文质兼美的经典作品。

在王乃勇看来,书法工作者要想写出好作品,首先要立德,也就是要做个好人,同时要对历代先贤心存敬畏之心,对书法事业心怀赤诚之心。同时,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,书法要传承下去,就要服务大众,服务社会。

为了把优秀的书法艺术传承下去,这些年,王乃勇积极参加书法教育和书法公益活动。汶川地震救灾义写、书心小学捐建、残疾人义写捐助……在很多书法公益活动现场,都能看到他的身影。他还经常走进社区、乡村,开展作品点评与创作辅导,组织举办书法作品展、公益大讲堂等书法艺术推广活动,努力让书法惠民、书法乐民。

在王乃勇看来,书法学习有可能自学成才,但书法艺术的传承还是应该从娃娃抓起,离不开学校教育。“‘有书写经验缺文化知识’和‘有文化知识缺书写经验’都不利于书法艺术的传承。近几年,通过学校的书法教育,越来越多有文化又有实际书写经验的年轻人大量涌现,这说明中国书法后继有人了。”他说。

王乃勇的书法作品,曾参加数十次全国性书法展,先后获得中国书法兰亭奖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作品展全国奖、首届全国行书艺术大展一等奖、全国隶书艺术大展一等奖等诸多荣誉。但是,他仍然称自己算不上书法家,只愿意做一个传播书法艺术的“游击队员”。

他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一些农村中小学,书法师资缺乏,不具备开设书法课的条件,王乃勇便发动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与乡村教师们一对一“配对帮扶”,目前已在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海南等多个省份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,为不少学校的书法教育解决了“缺老师”的难题。“我的愿望很简单,就是要把喜欢书法的年轻人带起来。”王乃勇说。

(本报记者 谢云开)


责任编辑王珍力
标签书法    
0

王乃勇: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

时间:2022-10-10 14:33:08

来源:光明日报

作者: 谢云开

 王乃勇 光明图片

【文艺人物志】

 他从一个农村娃,一步步成长为多项全国荣誉加身的书法家,但他却称自己算不上书法家,只愿做一个传播书法艺术的“游击队员”,努力向乡村中小学推广书法艺术。在他看来,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,一定要服务大众,服务社会,如此才能将书法艺术更好地传承下去。

日前,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京举办。河南省新乡市书法家协会主席王乃勇,荣获“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”称号。

王乃勇出生于农村,在书法方面并没有太多家学,与书法结缘非常偶然。儿时的一次春节,他的一位本家大爷写了毛泽东《卜算子·咏梅》的书法作品,并将其作为中堂悬挂于家中。两旁是“世上无难事,只要肯登攀”的对子。

看到作品的那一刻,还是孩子的王乃勇,仿佛被一种无法言说的魔力击中。他双脚像被钉在了地上,一动也不动,双眼盯着墙上的作品,看得出了神。长大后,王乃勇才明白,那种力量就是中国书法艺术之美。

那次偶然的机缘,引导王乃勇走上了钻研书法艺术之路。1984年,15岁的他考入中等师范学校。那所学校主要培养小学师资,要求学生写好“三笔字”(粉笔字、钢笔字、毛笔字)。在那里,王乃勇遇到他的书法启蒙老师傅万信,开始从颜体入手,系统学习书法。

求学阶段,和很多同龄人一样,王乃勇特别喜欢体育活动,尤爱长跑,常常一跑就是十几里,为此没少耽误书法课。启蒙老师傅万信对他说:“写书法能养人,能陪你到老。”王乃勇至今仍清楚地记得,老师当时委婉地提醒他,不要因为长跑而耽误了书法学习。

 从现在的观念看,学生当然应当文化和体育并重,但恩师所说的“书法能滋养人”,却加深了王乃勇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理解。

 1988年,留校工作的王乃勇,跟随冯志福、王海、刘森堂等书法家继续研习书法。冯志福指导他从唐楷转向魏碑,王海指导他学习颜体行书,刘森堂指导他研习草书。谈及当年的求学经历,王乃勇说:“老师们让我认识到,学习书法要下苦功夫,要努力达到五体皆能。”跟随三位老师同时学习书法的经历,让王乃勇后来成为中国书法界少有的在楷书、隶书、行书、草书等方面均获得了国家级奖项的书法家。

“2006年,我从早年学习明清时代的书法转向学习二王,从写行草转向写大草。”吸取百家之长,让王乃勇的书法越写越好,他的作品从村里到县里,从县里到市里,最后从河南走向全国。

王乃勇认为,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书法不是孤立存在的,与其他文艺形式关系密切,“书法是无声的音乐”“书画同源,中国画是写出来的”“草圣张旭从公孙大娘舞剑中得到启发,说明书法与舞蹈也有着内在的相似之处”。“从文学角度看,草书与诗词有相似的意境,诗词的内容常能与书法形成暗合。”他说,“写《念奴娇·赤壁怀古》中的‘大江东去’,自然会呈现奔腾的激情,而传统诗词平仄的节奏,在书法家书写五律七律时也会有不同的体现。”

王乃勇进一步强调,书法是形象艺术,有时在形式与主题上存在一定的局限,所以要努力探索书与文的协调统一,让书法与其他文艺形式相结合,突出书法作品的主题性,那样才能写出文质兼美的经典作品。

在王乃勇看来,书法工作者要想写出好作品,首先要立德,也就是要做个好人,同时要对历代先贤心存敬畏之心,对书法事业心怀赤诚之心。同时,书法工作者不能在书房里孤芳自赏,书法要传承下去,就要服务大众,服务社会。

为了把优秀的书法艺术传承下去,这些年,王乃勇积极参加书法教育和书法公益活动。汶川地震救灾义写、书心小学捐建、残疾人义写捐助……在很多书法公益活动现场,都能看到他的身影。他还经常走进社区、乡村,开展作品点评与创作辅导,组织举办书法作品展、公益大讲堂等书法艺术推广活动,努力让书法惠民、书法乐民。

在王乃勇看来,书法学习有可能自学成才,但书法艺术的传承还是应该从娃娃抓起,离不开学校教育。“‘有书写经验缺文化知识’和‘有文化知识缺书写经验’都不利于书法艺术的传承。近几年,通过学校的书法教育,越来越多有文化又有实际书写经验的年轻人大量涌现,这说明中国书法后继有人了。”他说。

王乃勇的书法作品,曾参加数十次全国性书法展,先后获得中国书法兰亭奖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作品展全国奖、首届全国行书艺术大展一等奖、全国隶书艺术大展一等奖等诸多荣誉。但是,他仍然称自己算不上书法家,只愿意做一个传播书法艺术的“游击队员”。

他是这么说的,也是这么做的。一些农村中小学,书法师资缺乏,不具备开设书法课的条件,王乃勇便发动各级书法家协会会员与乡村教师们一对一“配对帮扶”,目前已在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海南等多个省份开展中小学书法教师培训,为不少学校的书法教育解决了“缺老师”的难题。“我的愿望很简单,就是要把喜欢书法的年轻人带起来。”王乃勇说。

(本报记者 谢云开)


责任编辑:王珍力

推荐阅读
相关文章
专题专栏
百象之家|网站介绍|管理团队|欢迎投稿|网站声明|联系我们|会员登录|会员之家|
主办:北京百象文化艺术院 版权所有:北京百象文化艺术院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百象文艺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其他媒体如需转载,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,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。京ICP备19058682号
京ICP备19058682号-1
版权所有:《百象文艺网》